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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浙苏拥有全国26%的流动人口
日期:2008年04月28日 新闻阅读次数:

  18日在上海召开的沪浙苏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联动第一次联席会议透露,2007年末,沪苏浙两省一市常住人口达1.45亿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1.0%。其中,流动人口0.39亿人,约占全国流动人口总量的26%。

   沪浙苏两省一市经济社会发展程度较高,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五分之一以上,常住人口人均GDP是全国的两倍多。目前,沪浙苏两省一市已普遍进入低出生、低死亡和低自然增长的阶段,常住和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均较全国低;总和生育率远低于全国水平。2007年区域内常住人口出生139.9万人,自然增长率为千分之3.3;常住人口密度为690人/平方公里,是全国人口密度的5.0倍。2007年城镇人口比例为57.9%,超过全国水平13个百分点。60岁以上老年人口比例为16.2%,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超过76岁,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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