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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宁波经济促进会(商会)会费缴纳标准
日期:2008年07月01日 新闻阅读次数:

经过三届二次会长会研究,本会会费缴纳标准为(每年):

本会会费缴纳标准(每年):

促进会:会  长:50000

副会长单位:20000

副会长:500

  事:300

  员:200

  会:

  长:50000

常务副会长:20000

副会长:8000

  事:2000

  员:500

在促经会和商会兼任职务者,按最高标准交纳一次会费。

会员应于每年六月底前缴清当年应缴纳会费。

到目前为止,

南京宁波经促会副会长已交会费者名单:

毛忠国、陈祥兴、陈刚、时呈忠、陶佩芬、陈敏君、林厚福

南京宁波商会常务副会长已交会费者名单:

叶振华、朱晓霞、林厚福、胡家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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